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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查看: 24| 回复: 0

2002 年,苹果申请了一项看似不起眼的专利。

这项专利无关芯片、屏幕或系统这些“硬核”技术,它只聚焦在一颗小小的灯上——那颗 MacBook 合上后,机身前端的 LED 状态指示灯。

MacBook合盖状态LED指示灯特写

专利编号 US 6658577 B2,描述的是一种“呼吸状态 LED 指示灯”。苹果的工程师们研究了成年人静息状态下的呼吸频率,大约在每分钟 12 到 20 次之间。他们最终选择了下限,让这颗状态指示灯以每分钟 12 次的节奏明灭,并且让亮起的过程略短于熄灭的过程,以此模拟一次真实的吸气与呼气。

专利文件中特别写道:“根据本发明,睡眠模式指示灯的闪烁效果模仿了呼吸的节奏,这在心理上对人有吸引力。”

没有用户会拿着秒表去计算这颗灯的闪烁频率,也没有哪个产品评测会专门提到这个细节。但苹果为此做了研究,最终选定了一个让人在深夜看到时不会感到焦虑的频率。

这颗灯如何闪烁,几乎毫不影响电脑的核心功能,但它却清晰地划出了一条关于“品味”的泾渭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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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追溯苹果这种独特品味的源头,自然绕不开其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他对“品味”近乎执拗的追求,彻底塑造了这家公司的基因。

品味本身是相当个人化的,每个人对“好品味”都有自己的定义。但不可否认,对设计、艺术和禅宗抱有浓厚兴趣的乔布斯,确实拥有一种普世意义上的好品味。

年轻时的史蒂夫·乔布斯

1973 年,乔布斯从里德学院退学。但他并没有立即离开校园,而是选择继续旁听一些课程,其中一门就是书法课。授课老师名叫罗伯特·帕拉迪诺,是一位前特拉普派修士,他的一笔一画都带着修道院特有的沉静与讲究。

字体设计师罗伯特·帕拉迪诺在工作

在那门课上,乔布斯学到了衬线字体与无衬线字体的区别,学到了字母之间微妙的间距调整技巧,以及版面设计的精髓。

十年后,当乔布斯开始打造第一台 Mac 电脑时,这些在大多数人眼里“无用”的知识,再次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因此,Mac 采用了位图显示技术,可以支持多种字体。苹果甚至还聘请了专人,与乔布斯一同设计了大量专属字体。

早期Macintosh系统上的多种字体展示

当时苹果的其他高管无法理解乔布斯对 Mac 字体的这份痴迷,认为这是在“浪费时间”。然而,正是这些漂亮的字体,结合激光打印机和图形处理功能,让 Mac 催生并主导了整个桌面出版行业,并为苹果带来了巨大的利润。

这是一个典型的“乔布斯品味”案例。乔布斯本人对此相当满意,他认为如果当初没有上那门书法课,个人电脑时至今日可能都不会有漂亮的字体,因为后来的 Windows 界面深受 Mac 的影响。

在 Mac 出现之前,几乎没有人认为电脑屏幕上的文字需要“好看”。

一个退学生从修士那里学到的书法美学,最终改写了全世界每一块屏幕上文字的面貌。乔布斯称此为 “connecting the dots” —— 将点连成线。

但能连上这些点的前提是,你得先拥有这些点。一个只活在代码和数据世界里的人,是连不出这条线的。

在他成长的时代,硅谷同步崛起。在大多数科技公司里,工程师的地位无可挑战,设计师往往被视为成本项,技术决策完全由效率和数据驱动。

这是一种纯粹的工具理性:什么跑得更快、什么转化率更高、什么更能节省成本,这些才是做产品的首要标准。

早期Macintosh与IBM PC电脑对比

但在乔布斯眼中,设计师、艺术家和工程师是平等的。在苹果的很多项目中,往往是先有了产品设计构思,然后乔布斯和首席设计师乔纳森·艾维再去推动工程团队将其实现。

有时候,这些决定是相当“反常识”的。

例如,初代 iMac G3 的外壳顶部设计了一个内嵌的提手。这个提手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为这是一台台式电脑,没人会提着它到处走。

艾维解释说,加入提手是为了让这台计算机显得更“平易近人”,拉近与大众的距离。乔布斯非常支持这个设计,即使它会增加成本。

最终,世人永远记住了这个标志性的提手。

iMac G3背部的透明提手设计

这说明,苹果遵循的是一种“价值理性”,他们首先追问“这件事值不值得做”,然后才是“我们能不能做到”。

这是一种独立思考的能力,而非照抄行业的现成答案。当全世界都提供千篇一律的选择时,苹果总会跳出既定框架,给出一个不一样的答案,即便在最开始经常不被理解。

一家遵循工具理性的公司,会在睡眠指示灯上选择最省电的方案;而一家遵循价值理性的公司,会去研究人类的呼吸频率,然后为了一颗灯的闪烁节奏去申请专利。

乔布斯并不将自己仅仅视为企业家,也不认为他的团队只是工程人员。

在初代 Macintosh 电脑的机壳内部,印有整个开发团队四十五人的签名,因为“真正的艺术家会在作品上签名”。

初代Macintosh内部电路板上的签名

从皮克斯动画,到 iPad 2 的发布会,乔布斯很喜欢引用一句口号:“科技与人文的十字路口。”

“科技与人文交汇”的舞台路标

许多人认为这只是一句公关金句。但一个产品团队究竟信奉什么,产品本身会诉说一切。

2

品味并不仅仅体现在“要做什么”,更多时候,它体现在知道“不做什么”。

这种取舍的能力,自史蒂夫·乔布斯时代起,便被写入苹果的文化基因,成为了其“极简主义”哲学的核心表达。

这同样是一种必须经过独立思考才能得到的结果。极简主义不是“为减而减”,它需要审视那些习以为常的惯例,判断它们究竟是真正必要,还是仅仅是多余的累赘。

在乔布斯离开、约翰·斯卡利掌舵的那段时期,苹果曾经历过一个“失去品味”的低谷。

当时,苹果推出了 Newton MessagePad。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理念接近 15 年后的 iPhone,是一台使用手写笔交互的触控掌上设备,几乎是当时苹果唯一能称得上“创新”的产品。

但 Newton 过度追求功能的丰富性,导致外形极其臃肿,更像苹果曾经鄙夷的 IBM 风格的产品。更要命的是,这台设备出厂时存在数不清的软件漏洞,手写识别效果也很糟糕,明显是尚未打磨完善就仓促上市——市场反响自然很冷淡。

Newton MessagePad 2100手写电脑

毫不意外,当乔布斯回归执掌大权后,立即不计成本地砍掉了整个 Newton 产品线。

对于 Newton 上的那支“手写笔”,乔布斯更是深恶痛绝,他说:“上帝已经给了我们十根最棒的手写笔(手指),我们何必再去发明一个?”

“臃肿”的问题不仅存在于单一产品,当时的苹果电脑产品线同样混乱,同时在售卖 Apple II、Macintosh、Lisa、Performa 等多个系列,定位重复,销量低迷。

于是,乔布斯对整个产品线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砍掉了 70% 的品类。他画了一个简单的四宫格,将需要专注的电脑品类压缩到最少。

乔布斯回归后精简的苹果产品线矩阵

这个动作后来成了商学院课堂上的经典案例,但教授们通常从“聚焦战略”、“业务收缩”等专业角度去解读。

其实乔布斯当时想得没那么复杂,他只是单纯觉得,那些不完美的产品不配存在。

所有人都会做加法。但知道该删掉什么、并且敢于删掉什么,这需要真正的判断力。

在 iPod 诞生之前,市场上已经有不少 MP3 播放器。它们功能更多,按钮更丰富,文件管理更灵活,但没有人觉得它们好用——容量小到只能装十几首歌,操作却眼花缭乱。

iPod 反其道而行之,交互被精简到一个转盘 (Click Wheel),所有与“听歌”无关的功能统统被移除,歌曲管理必须通过 Mac 电脑来完成。

于是,iPod 几乎只为“聆听”这一个核心行为服务。它不能直接在设备上编辑歌单或删除歌曲,但却能装下 1000 首音乐。

这也是因为乔布斯立下了一条铁律:iPod 上的任何功能,按键次数都不能超过三次。

iPod Classic与经典的Click Wheel转盘

至今,人们依然怀念 iPod 的那个“转盘”。它用一个简单、直觉的旋转动作,替代了过去需要不断按动方向键的繁琐操作。

本质上,这是一种对常规交互方式的反叛。交互不一定非得通过一堆按钮来完成,跳出框架思考,往往能找到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类似的决断,在将近 15 年后出现在了苹果的另一款音频产品上。

似乎自电子产品诞生起,“电源键”就如影随形。人们从不追问它为何必须存在,反倒是在它消失时,质疑会汹涌而来。

但当 AirPods 去掉物理电源键之后,用户才发现,不受“开关机”流程制约的体验竟如此畅快和自然。打开盖子,取出耳机,戴上即用——整个过程几乎无需思考。

AirPods Pro充电盒与耳机

所以你看现在的 TWS 真无线耳机,哪里还有什么独立的开关机键?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打开盖子直接使用的动作。

大多数公司的产品决策由数据和市场调研驱动:用户要什么?竞品做了什么?当前流行什么趋势?

而苹果的产品决策,则由一个更根本、也更犀利的问题驱动:

这个东西,有没有必要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前者是在回应市场,后者则是在定义市场。

我们看到的极简主义,只是这个过程最终呈现的结果。而推动这个结果产生的、那种深层的判断力,就是“品味”。

3

乔布斯小时候,他的养父保罗·乔布斯曾教导他:做一个衣柜,哪怕是贴墙那面看不见的背面,也不应该用胶合板敷衍了事,而应该继续用一块漂亮的木头,因为你知道它始终在那里。

保罗·乔布斯与史蒂夫·乔布斯

在看不见的地方下功夫,在看似无用之处较真,一直是乔布斯和苹果的不妥协之处。

对于 Apple II 内部的电路板布局,乔布斯要求必须尽善尽美,芯片、插口都要排列整齐,即使大多数用户永远不会打开机箱看到它。

Apple II内部整齐的电路板布局

时至今日,苹果产品全面采用封闭式设计,个人用户很难自行打开一台 Mac。但从最昂贵的 MacBook Pro,到最亲民的 MacBook,其内部的电路板排布,依然执拗地遵守着严谨的对称美学。

我相信世界上绝大部分用户很难理解,为什么苹果要将 MacBook 的 Force Touch 触控板和 iPhone 的 Home 键做成不可物理按压的平面,然后再耗费成本,用 Taptic Engine 线性振动马达来模拟按动的手感。这样做成本更高,而用户获得的反馈感与物理按键几乎无异。

力度感应Home键与Taptic Engine结构示意图

但通过这种方式,苹果几乎将这两个部分的物理接缝完全消除,同时也没有牺牲任何用户体验。

与不可按压的 Home 键一同问世的,是那台经典的“钢琴黑” iPhone 7。苹果通过技术手段尽可能挤压物理接缝,再通过通体的高光反射来掩盖这些感知上的“缝隙”。

最终,连正面的那颗标志性按钮,都彻底融入了玻璃之中。这是在 iPhone 诞生 20 周年、那台传闻中完全重新设计的 iPhone 问世之前,我们曾经拥有过最接近“一块完整玻璃”的 iPhone。

iPhone 7亮黑版背面

iPhone的实体Home键特写

如果说 iPhone 的工业设计弥合了手机的物理接合处,那么 Apple Watch 上那颗手感以假乱真的数字表冠,则抹平了交互体验上的“缝隙”。

苹果利用精密的 Taptic Engine,赋予一颗平滑旋转的数码表冠以机械齿轮般的段落感。这让第一次接触 Apple Watch 的用户,能够将以往操作机械手表表冠的经验,平滑地迁移到操作这块智能手表的应用界面上。

Apple Watch的数码表冠特写

这不是一种炫技——既然是“炫”,那必然是希望大部分用户能明确感知到的细节。但事实上,多数用户不关心 MacBook 内部长什么样,也不会意识到这些“平面按钮”背后的技术玄机。

这是一种比“完美主义”更深一层的追求。产品的完整性,不由用户的注意力边界来定义。

好不好,不取决于有没有人在看,只取决于你是不是真的想把它做到你认为的“好”。

4

如今,随便走进一家消费电子品牌的线下门店,或多或少都能看到苹果的影子:产品上常见的白色、圆角、大量留白、克制内敛的设计语言;门店里大面积的玻璃幕墙和原木色的长桌。

北京三里屯Apple Store零售店内部

这些东西都是可以被计算的,可以被拆解为具体的流程、参数和设计方案,然后在另一条生产线上被组装出来。

但品味本身,却无法被简单复现。

你可以模仿别人的品味和设计,但这个模仿行为本身,恰恰暴露了你自身品味的缺失。

品味没有参数,写不进设计规范,但它却支撑着产品从构思到落地的每一个关键决定。最终来到我们手上的产品,其一切特质,都由品味所定义。

成立 50 周年的苹果,给科技行业乃至整个世界上的重要一课,就是关于“品味”的价值。

这并不是说在苹果之前,世界上没有“有品味”的企业。但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科技公司之一,苹果确实极大地推动了普罗大众对产品“品味”的关注。面对一个产品,除了它好不好用、耐不耐用,我们已经完全习惯了用“有没有品味”去评价它。

被品味所成就的苹果,如今也被置于公众更严格的“品味”放大镜之下审视,每一个设计细节都无所遁形。

不可否认,如今的苹果已不再是乔布斯与艾维搭档时代的品味巅峰。产品设计更容易向功能性和实用性妥协,也不再像以往那样,极度执着于一些“细枝末节”。甚至,苹果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被批评为“没品位”的营销创意。

被批评“压扁创意”的iPad Pro广告场景

不过,即便是售价亲民的 MacBook,上手依旧是熟悉的铝合金机身带来的细腻手感和扎实做工,在同价位产品中几乎无出其右——做到“低价但不廉价”,这本身依然是当下市场中稀缺的品质和品味。

学生在教室中使用MacBook

如果说苹果过去 50 年留下的最大遗产,我认为它证明了一件事:

在一个长期被工程效率和数据理性所统治的行业里,“品味”可以赢。一家把价值判断置于工具理性之上的公司,最终取得了成功。

在今天,这个结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值得被重新审视。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 AI 技术为所有人拉高能力平均线的时代。AI 能写出 80 分的文案、做出 80 分的设计图、生成 80 分的基础代码。能力的差距正在被快速抹平,“还不错”变得前所未有的容易获得。

AI 只是抹平了创造的门槛,但它本身从未改变天花板的所在——甚至可以说,在这个时代,创意的天花板可以变得更高了。

从 80 分做到 90 分,依靠的可能是专业的技能和工具;但从 90 分迈向 100 分,乃至突破 100 分,只有卓越的品味能够实现突围。在 AI 给出的海量可能性选项中,能够清晰地知道要什么、不要什么,知道什么才是更好、更对的选择,这种判断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计算可以穷举无数种方案,却无法独自决定前进的方向;数据可以无限逼近局部最优解,却做不出真正具有远见的战略判断。

品味这种能力,无法被代码编译,也无法被数据集训练。它只能在人漫长而反复的审美积累、文化浸染与价值排序中缓慢生长出来。

品味,就是那个唯一抄不走的东西。

品味,即苹果。

乔布斯谈论微软“没有品味”的经典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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