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源自人力资源从业者的网络帖子引发了广泛讨论。其核心逻辑令人咋舌:因项目繁忙,看中一位拥有三年半工作经验的候选人后,计划以“试用期薪资八折”降低成本将其招入,待繁忙期过后,再寻由令其试用期不通过。发帖人自认此为一举两得的“完美方案”,并对领导的否决表示不解。
这无疑将招聘流程中的试用期制度彻底异化。其逻辑链条清晰而短视:锁定目标→低成本雇佣→完成阶段性任务→零成本清退。在这一视角下,试用期不再是企业与新员工双向考察、彼此磨合的缓冲期,而彻底沦为了套取廉价、短期劳动力的工具。这种操作的本质,是对求职者职业选择权的漠视与欺骗。候选人满怀信任加入,可能为此放弃了其他机会,致力于证明自身价值,而企业方从始至终却只将其视为可随意处置的临时资源。
对于求职者而言,此类做法伤害极大。一位拥有数年经验的从业者,本期望寻求更佳平台实现职业发展,却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一个预设的“短期用工”陷阱。在试用期内,其付出的努力与超额贡献,在“薪资打折”的背景下,反而成了企业方压缩成本的“利润点”。项目结束被辞退后,候选人不仅需要重新投入时间成本寻找工作,其简历上短暂的这段经历也可能在后续面试中引来质疑,形成长期负面影响。
这一现象折射出部分团队在团队管理与人才策略上的短视。当招聘行为纯粹被简化为完成KPI、降低短期用工成本的数字游戏时,其建立的并非健康的雇佣关系,而是彼此消耗的零和博弈。长此以往,受损的不仅是求职者对单个企业的信任,更是整个雇主品牌乃至行业生态。优秀的人力资源管理应当着眼于搭建长期、共赢的雇佣关系,在保障企业用人需求的同时,尊重并维护求职者的合法权益与发展诉求。
归根结底,健康的雇佣关系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一份公平的薪酬、一个透明的考核环境、一段真诚的彼此评估期,是试用期制度的应有之义。将试用期异化为“廉价试用”甚至“免费用工”的工具,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最终也将反噬企业自身的人才吸引与留存能力。对于技术团队的管理者而言,优化人才结构、提升项目效率是长期课题,其答案在于科学的管理与培养,而非利用规则漏洞进行短期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