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苹果申请了一项专利。
无关芯片、屏幕、系统这些“硬货”,只聚焦在一颗灯上——那颗 MacBook 合上后,机身前端小小的 LED 灯。

专利编号 US 6658577 B2,描述的是一个“呼吸状态 LED 指示灯”。苹果工程师研究了成年人静息状态下的呼吸频率,大概在 12-20 次之间,于是取了下限,让这颗状态指示灯以每分钟 12 次的节奏明灭,亮起的过程比熄灭的过程略短,模拟一次真实的吸气与呼气。
专利中还特别写道:根据本发明,睡眠模式指示灯的闪烁效果模仿了呼吸的节奏,这在心理上对人有吸引力。
没有用户会拿秒表去计算这颗灯的频率,也不会有评测会提到这个细节,但苹果为它做了研究,最终选定了一个让人深夜看到时不会焦虑的频率。
这颗灯如何闪烁,几乎毫不影响它的功能,但却划出了一条关于“品味”的分明界限。
1. 品味的源流:连接人文与科技的节点
要聊到苹果的品味源流,自然离不开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他对“品味”的近乎执拗,彻底塑形了这家企业。
虽然这件事本身相对私人化,每个人对所谓“好品味”都有自己的看法,但不可否认的是,对设计、艺术、禅宗天生就更有浓厚兴趣的乔布斯,确实具有普世意义上的好品味。

1973 年,乔布斯从里德学院退学。
但他没有马上离开学校,而是继续旁听一些课程,其中一门是书法课。教课的人名为罗伯特·帕拉迪诺,是一位前特拉普派修士,一笔一画间带着修道院的沉静与讲究。

乔布斯在那里学到了衬线字体与无衬线字体,学到了字母之间微妙的间距调整,以及版面设计的诀窍。
十年后,当乔布斯在打造第一台 Mac 电脑时,这些在多数人眼里“无用”的知识又再次在他脑海里冒了出来。因此,Mac 电脑采用了位图显示,可以支持无数种字体,苹果还聘请了专人,和乔布斯一同设计了大量字体。

当时苹果的其他高层无法理解乔布斯对 Mac 字体的痴迷,认为这是在“浪费时间”。结果,这些漂亮的字体,以及其与激光打印机和图形功能的结合,让 Mac 催生出了桌面出版行业,并从中大举获利。
这是一个典型的“乔布斯品味”案例,乔布斯对此相当满意,并认为如果自己没上那门书法课,个人电脑时至今日都可能不会有漂亮的字体,因为 Windows 界面深受 Mac 影响。
在 Mac 之前,没人认为电脑屏幕上的字需要好看。
一个退学生从修士那里学到的书法美学,最终改写了全世界每一块屏幕上文字的面貌。乔布斯说这叫“connecting the dots”,将点连成线。但能连上这些点的前提是,你得先有这些点。一个只活在代码和数据里的人,连不出这条线。
在他成长的时代,硅谷也同步崛起,大多数科技公司里,工程师地位无可挑战,设计师只是成本项,技术决策由效率和数据驱动。这是纯粹的工具理性,什么跑得更快,什么转化率更高,什么能更节省成本,这些才是做产品的第一标准。

但在乔布斯眼中,设计师、艺术家和工程师一视同仁,甚至在苹果的很多时候,是先有了产品设计,然后乔布斯和艾维再去推动工程实现。
有时候,这些决定是相当“反常识”的。
iMac G3 外壳顶部有一个内嵌的提手,它几乎没有实际意义,因为这是一台台式电脑,没有人会提着它到处走。艾维解释,加入提手的意义在于让这台计算机“平易近人”,让大众更愿意接触计算机,乔布斯非常支持这个设计,即使它成本高昂。最终,世人永远记住了这个提手。

这说明,苹果遵循的是“价值理性”,追问的首先是“值不值得做”,然后才是“能不能做到”。 这是一种独立思考的能力,而非照抄行业的现成答案。当世界上充满千篇一律的选择时,苹果会跳出框架,给出一个不一样的答案,即便经常在最一开始不被世人理解。
一家遵循工具理性的公司,会在睡眠指示灯上选最省电的方案;一家遵循价值理性的公司,会去研究人类的呼吸频率,然后为一颗灯申请专利。
乔布斯并不将自己视作单纯的企业家,也不认为自己的团队只是工程人员。在初代 Macintosh 电脑的机壳内部,有着四十五人的签名,因为“真正的艺术家会在作品上签名”。

从皮克斯,到 iPad 2 发布会,乔布斯很喜欢提到一句 Slogan:“科技与人文的交汇。” 很多人认为这是公关金句,但产品人究竟信奉着什么,产品会诉说一切。
2. 品味的取舍:极简主义与独立思考
品味并不只是“要做什么”,更多是知道“不做什么”。这种取舍的能力,自史蒂夫·乔布斯时代起,便被写入苹果的文化基因,成为了极简主义的核心表达。
这同样是一种必须经过独立思考才能得到的结果。极简主义不是“为减而减”,需要去审视那些习以为常的惯例,是真正必要,抑或只是多余。
在乔布斯离开、斯卡利掌舵后,苹果曾经经历了一个“失去品味”的低谷。那时,苹果推出了 Newton MessagePad,某种意义上说,它的理念接近 15 年后的 iPhone,是一台使用手写笔交互的触控掌上设备,几乎是当时的苹果唯一能称得上“创新”的产品。
但 Newton 过度追求功能的丰富性,外形极其臃肿;更要命的是,这台产品出厂时有数不清的漏洞,手写笔输入的效果也很糟糕,明显是还没有打磨完善。

毫不意外,等乔布斯回来执掌大权,立马不计成本直接大刀阔斧砍掉了 Newton 整个产品线。对于 Newton 上这只“手写笔”,乔布斯更是深恶痛绝,“明明上帝给了我们 10 支手写笔,我们何必再发明一个?”
“臃肿”的问题不止停留在单一产品设计上,当时的苹果电脑同时在售卖 Apple II、Macintosh、Lisa、Performa 等产品线,定位重复,亮点匮乏,销量低迷。所以,乔布斯直接对整个产品线动手术,70% 的品类被去除,然后画了一个四宫格,将他们需要做的电脑品类数量压缩到最少。

这个动作,已经成了商学院课堂上的经典案例,但讲的都是“聚焦”“战略收缩”这些更“专业”的解读。其实乔布斯想得还真没那么多,他只是觉得,这些产品不配存在。
所有人都会做加法。但知道该删什么、敢删什么,这需要判断力。
在 iPod 诞生之前,市场上已经有不少 MP3 播放器,它们功能更多,按钮更丰富,文件管理更灵活,但没有人觉得它们好用——只能装 16 首歌,并且功能眼花缭乱。
iPod 反其道而行之,交互被删剩一个转盘,和听歌无关的功能统统去掉,必须要交由 Mac 完成。于是乎,iPod 几乎只为“聆听”一个行为服务,不能做歌单,不能删歌,却能装下 1000 首歌曲。这也是因为乔布斯立下了一个规矩:iPod 上所有功能使用,按键次数都不能超过三次。

至今,人们仍然钟情 iPod 的“转盘”,它用简单直觉的动作,替代了过去需要不断按下按钮的繁琐操作。本质上,这是一种对常规的反叛,交互不一定需要通过按钮完成,跳出框架反而会有更合理的解决方式。
类似的决断,在将近 15 年后出现在了苹果的另一款音频产品上。
似乎自电器诞生起,“电源键”就如影随形。人们从不追问它为何存在,反倒是在它消失时,质疑才会汹涌而来。但在 AirPods 去掉电源键之后,用户才发现,不受“关机”制约,体验竟变得如此畅快舒服,自然而然,几乎无需思考。

所以你看现在的 TWS 无线耳机,哪里还有什么开关,所有人都习惯了打开盖子直接把耳机塞进耳朵的动作。
大多数公司的产品决策由数据驱动,要做大量的市场调查,去了解用户要什么,竞品做了什么,什么趋势正在起来。苹果的产品决策由一个更刺眼的问题驱动:这个东西有没有必要出现在世界上?
前者是在回应市场,后者则直接定义市场。我们看到的极简主义,只不过是这个过程最终呈现的结果,而推动它产生的判断力,就是“品味”。
3. 品味的内核:看不见处的偏执
在乔布斯小时候,他的养父保罗·乔布斯教导他:做一个衣柜,哪怕是贴墙看不见的背面,也不应该用胶合板敷衍,而应该继续用一块漂亮的木头,因为你知道它始终在那里。

在看不见处下工夫,在无用之用上较真,一直是乔布斯和苹果的不妥协之处。对于 Apple II 内部的电路板布局,乔布斯要求设计得尽善尽美,芯片、插口都要排列整齐,即使很多人不关心也看不见。

时至今日,苹果产品全面采用封闭式设计,个人用户很难自行打开一台 Mac,但从最昂贵的 MacBook Pro,到最便宜的 MacBook Neo,内部的电路板排布,依旧执拗地遵守着对称美学。
为什么苹果要将 Home 键和触控板做成不可按压的平面,然后再用 Taptic Engine 来模拟按动的手感?这样做的成本更高,且用户获得的反馈感几乎没有不同。

但通过这种方式,苹果几乎将这两个部分的接缝完全消除,也没有影响任何用户体验。和力度 Home 键一同问世的,是那台经典的“钢琴黑”iPhone 7,通过技术层面尽可能挤压物理接缝,再通过通体的高光掩盖这些感知上的“缝隙”。最终,连正面的那颗标志性的按钮,都彻底融入了玻璃之中。


如果说 iPhone 的工业设计弥合了手机的物理接合处,那么 Apple Watch 那颗手感以假乱真的数字表冠,则抹平了交互上的“缝隙”。苹果利用振动马达,赋予一颗平滑的旋钮齿轮般的转动感,让第一次面对 Apple Watch 这个新兴物种的用户,可以将以往操作机械手表指针的经验,平滑转移到操作 Apple Watch 的应用界面上。

这不是一种炫技——既然是“炫”,那必然是大部分用户能明确感知到的细节,但多数用户不关心 MacBook 里面长什么样,也不会意识到这些按钮背后的玄机。
这是一种比“完美主义”更深一层的追求,产品的完整性不由用户的注意力边界来定义。好不好,不取决于有没有人在看,只取决于你是不是真的想把它做“好”。
4. 品味的遗产与未来
现在随便走进一家消费电子品牌门店,各种产品上或多或少的白色、圆角、留白、克制设计,门店的玻璃幕墙和木质长桌,都不难发现苹果的影子。

这些东西都是可以被计算的,可以拆解为流程、参数、方案,然后在另一个生产线上组装。但品味本身无法被复现。你可以模仿别人的品味和设计,但这个行为本身,已经暴露了你本身没有品味。
品味也没有参数,写不进规范,却支撑着所有决定,最终来到我们手上的产品,品味定义了它的一切。
50 岁的苹果,给这个行业,甚至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一课,就是品味。不是说苹果之前没出现过“有品味”的企业,但作为全球最有影响力的科技公司,苹果确实极大推动了全世界人民对品味的关注,面对一个产品,除了它好不好用,耐不耐用,我们已经完全习惯用“品味”去评价。
被品味所成就的苹果,如今更是被放在了大众更严格的“品味”放大镜下去审判,每一个细节都无所遁形。不可否认,如今的苹果已不再是乔布斯与艾维时代的品味巅峰,产品设计更容易向功能和实用性妥协,也不再像以往那样,极度重视一些细枝末节,甚至还有一些被批评“没品位”的时刻。

不过,即使售价相对亲民的 MacBook,上手依旧是熟悉的铝合金机身细腻手感和扎实做工,在同价位几乎无出其右,低价但不廉价——这依旧是当下稀缺的品质和品味。

如果说苹果 50 年最大的遗产,我认为是证明了一件事:在一个被工程效率和数据理性统治的行业里,品味可以赢。一家把价值判断置于工具理性之上的公司,赢了。 在今天,这个结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值得被重新看见。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 AI 为所有人拉高平均线的时代。AI 能写出 80 分的文案、做出 80 分的设计、生成 80 分的代码。能力差距正在被快速抹平,“还不错”变得前所未有地容易获得。AI 只是抹平了门槛,其本身却从未改变天花板的所在——甚至在这个时代,天花板可以变得更高了。
从 80 分做到 90 分,靠的还是专业能力;但从 90 分到 100 分,只有品味能突围。在 AI 给出的海量选项中,能够知道要什么,不要什么,知道什么才是更好的,比以往都要更重要。
计算可以穷举方案,却无法决定方向;数据可以逼近最优,却做不出判断。品味这种能力,只能在人漫长而反复的审美积累与价值排序中生长出来。
品味,就是那个唯一抄不走的东西。
品味,即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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